威省警方6月12日接获两起线上投资诈骗案的投报,两起案件分别造成82万7120令吉及32万1250令吉损失。
槟州总警长拿督韩查周一发文告指出,第一起案件受害者是来自北赖的55岁私人公司退休男子,损失82万7120令吉。
他指出,威中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本月12日接获受害人的报案,指他今年4月初在脸书看到一个声称高回报的投资广告后点击链接,并在该平台与一名女性嫌犯联系。该女子通过应用程序继续向他介绍有关投资计划,并保证短时间内可获得丰厚回报。受害人随后下载该投资应用并开始投资。
文告说,受害人在4月19日至5月26日期间共进行了22次转账到6个不同银行账户。受害者在投资应用程序户头里面取得高达2324万1952令吉盈利,不过他在无沄将盈利提出后,发现自己受骗,进而向警方报案。
文告表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目前仍在追查嫌犯身份及资金流向。
声称每3天回酬30%
第二起案件受害者是一名本地65岁男子,退休工厂技术员,蒙受32万1250令吉损失。
拿督韩查指出,受害人于12日向威北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报案,称他于去年12月期间,在Instagram 看到一则高回酬投资广告。随后,他通过 WhatsApp 联系一名女性嫌犯,开始了解投资项目。嫌犯声称该投资计划能每3天回酬 30%,利润直接汇入投资者的账户。
文告说,受害者感兴趣后,被要求下载 DMAX GLOBAL 应用程式,并注册成为用户,并根据指示汇款参与投资。2025年3月21日受害者投入首笔2万令吉款项,不到3个月就获得1万4150令吉的回酬。
受害者在3月27日至6月3日期间,共进行了 11次转账,进入有关公司的4个不同银行户头中。他是在想要从应该程序中提取28万令吉盈利不成功后,才开始怀疑受骗。
在受害者要求提出盈利款项时,嫌犯还要求受害者支付12万令吉的手续费才能提款。受害者提出从投资账户中扣除这笔费用,但嫌犯拒绝,声称系统不允许这样操作,并继续要求受害者支付额外费用。最终,受害者发现受骗,到警局报案。
这起案件同样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