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今后所有巴士及商用重型车辆,将分阶段强制装设与启动车辆限速器(SLD),确保车速一律限制在每小时90公里!
部长周五(6月13日)在莎阿南“斯堪尼亚”汽车工业公司,参观该公司生产的车辆限速器时说,这项措施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降低涉及重型车辆的死亡车祸率。
“限速器是一种限制车辆时速的装置,能够防止司机在驾驶时超速,特别是载货及载客的重型交通工具。”
“需要装设及启动限速器的车辆,涵盖载员超过8人的旅游巴士、长途巴士及任何载重超过3500公斤的重型商用车辆。”
陆兆福说明,在2015年及之后注册的巴士与重型车辆,由于已经在出厂时装有限速器,因此陆路交通局将在4个月后,也就是10月1日先对它们展开执法。
“巴士及运输公司需要向有关单位取得使用限速器的证明书,包括车辆厂商,以及由陆交局承认的车厂或技术认证机构。”
部长指出,这份使用证明书需每两年更新一次,并且在电脑验车中心检验、以及到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申请或更新执照时出示,此外还需随时存放在交通工具上,方便执法人员检查。
至于在2015年前注册,但已装有限速器的巴士及重型车辆,还有总重超过3500公斤的翻新及进口二手交通工具,则需要在明年1月1日前,启动限速器。
此外,在2015年前注册且未装设限速器的巴士及重型车辆,交通部将给予宽限期直至明年7月1日,让业者有一年的时间,到陆交局认证的车厂装置限速器。
“不同注册年限的车辆,在装设及启动限速器后,同样需要每两年一次更新使用证明书,并向相关单位出示,才能验车及更新执照。”
陆兆福说,政府明白国内巴士及重型车辆众多,因此希望透过一年的缓冲期,让所有相关交通工具,完成组装限速器。
他补充,即使有了限速器,司机也需遵守不同路段的时速限制,并非一律将时速保持在每小时90公里。
询及一旦司机或业者被发现未使用限速器,陆交局将如何惩处时,部长回应说,违规者将被吊销商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