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根苏巴马廉(左2)与执法主任苏菲安查检该局起获的津贴食用油。
槟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侦破一宗以快递邮寄新手法进行的滥用津贴食用油案件。
该局在威北双溪浮油作为囤货地点的仓库,起获价值高达20万4500令吉的津贴食用油,共1万4280包1公斤塑料袋装津贴食用油。
该局主任杰根苏巴马廉指出,这是一种最新的滥用津贴食用油伎俩,以往不法之徒是自行运送津贴食油,但这次他们利用快递公司来送货。
他透露,调查发现寄送地址是玻璃市,该局推测这可能是为了将津贴食用油跨境运送,不过目前仍在调查中,这只是初步线索。
他指出,执法组当场扣留了一名60岁的华裔本地男子,一辆大货车及一些文件以协助调查。

“该名华裔男子无法出示任何合法的营业执照丶许可证或相关文件,来证明其合法从事受控物品的交易丶储存或使用。”
他透露,此次“填补漏洞3.0行动”是该局根据所得情报,对一家本地食用津贴油批发公司展开突击检查。
他说,检查结果显示,有关公司位於双溪浮油的仓库共储存了1万4280包1公斤装的塑料袋包装食用油。
他指出,目前已知这种操作大约持续了3个月,每月大约会出货两次,这些食用油是直接送给位於玻璃市一家公司,该公司可能是负责後续处理的中介或代理。
他说,快递公司本身并没有违法行为,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他们的服务寄送物品,但由於津贴食用油属於统制品,一旦涉及大量储存,即使是暂时储存,也需要持有合法许可。
他促请快递公司对於类似情况提高警觉,发现可疑大宗货物时应即时向该局举报。
他说,这起事件的运作模式是,有关批发商将大批津贴食用油送到快递公司,声称要寄往其他地点,快递公司对货品的具体性质并不了解,但也应该具备基本意识来判断是否涉及统制品。
至於玻璃市的接收公司,他说,他们目前只掌握有关地址,尚未掌握详细身份,该局将与玻璃市方面合作调查。
他指出,任何人若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若被判有罪,企业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可高达500万令吉;个人则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不超过30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与消费者成为该局耳目,提供有关滥用统制品活动给该局,并可通过WhatsApp:019-8488000丶网站https://e-aduan.kpdn.gov.my丶热线:1800 886 800或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