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美年(右)及太太对法官的无罪释放裁决感到满意及欢欣,也感谢辩护律师庄金福的协助。
华裔男子被控非法收取投资者定金一案,法官周三宣判被告无罪释放,被告蔡美年在获知无罪当庭释放后,对这项裁决感表示满意及欣慰。
第二刑事地庭法官诺阿兹哈在宣读判词时表示,经过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及对案件给予的全面考量后,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无需自辩,获当庭释放。
被告蔡美年,今年60岁,他是于2024年1月26日被控上庭,指他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间,在北海信达园美乐花园一间住宅,向投资者收取多达10万3635令吉的定金,因而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8(1)条文 ,即无执照收定定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最高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被提控时否认有罪,今日由辩护律师庄金福代表出庭,主控官是旺阿米拉副检察司。
被告在听闻法官宣判之后,顿感释然,也对法庭及法官的判决感到非常满意,陪同出庭的太太在法官宣判裁决之后也欢喜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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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年较后时,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重申表示自己只是帮助他人,并没有抵触相关的法令条文。
他说他目前没能工作,每周需要洗肾三次。今日出庭时其状态显得有些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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