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华吉打州联委会主席蔡通易律师认为,无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提出任何理由,在未公开告知或进行公众咨询前,就擅自向电讯公司索取用户数据资料等同“盗取”,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从表面上来看,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索取资料,即使只是数据资料,也明显侵犯《个人资讯保护法》,人民难免会抗拒政府这次的行动,政府应该要建设数据安全监管程序,加强对违反规定的数据安全事件的监督执法。”
他说,即使MCMC强调是获取匿名数据资料,或不包含任何可识别用户身份的资料,都不能改变民众是透过国际媒体报道才得知此事,而MCMC也是在此事曝光后才急忙发文告澄清,因此人民有绝对权利提出质问。
“如果政府没有任何隐议程,大可光明正大告诉民众才来执行,为什么要等到媒体报道,引起人民猜疑后才来解释。如果电信公司拒绝合作,政府是否可以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来对付涉及的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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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通易周日(6月8日)在文告中提到,MCMC在澄清中说,这些数据会被用于旅游相关目的,如生成游客数量及国内旅游趋势等指标,这个理由不仅很牵强,更是风牛马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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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明白,一直强调公正透明的昌明政府,为什么在处理很多事情都总是偷偷摸摸?政府应该更加注重隐私的保护,然而我们看到政府却设立很多系统要求民众注册,这包括没有实际作为的PADU和数码身份证等。这些系统的安全隐患一直备受争议。
“如今,数据滥用与泄露、跨境数据存储与传输已经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这个是当前在现实生活发生的问题,政府不能逃避或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