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兆福(右):遭开罚单的车主必须缴清罚款后,才能离开我国。
从7月1日起,当局将在马新边境正式执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若没有注册的外国轿车进入我国,将被开罚单。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遭开罚单的车主必须缴清罚款后才,能离开我国,罚单必须以无现金方式在陆路交通局柜台、流动柜台或myEG网上缴纳。
他揩指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任何人在未持有有效准证的情况下,驾驶外国注册车辆进入大马或在大马境内行驶,均属违法行为。
私人轿车及商用车轿若没有注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或私人轿车注册了但仍未启动,届时都将会遭到开罚单300令吉;至于商用车辆,注册了外国车辆入境准证但仍未启动,则仍有宽限期,当局只会向他们开出提醒通知信。
陆兆福今日(4日)是在部门宣布此项措施,他指外国车辆入境准证已于10月1日执行,惟当时仅限于开出提醒通知信。
- Advertisement -
- Advertisement -
“我们已经检查了大约5万2000辆新加坡车辆,其中有2245辆车被发现尚未完成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注册,大约占总检查量的4.32%。”\=
截至6月2日,共有23万1018私人轿车及2660辆商用轿车,注册了外国车辆入境准证。\=
陆兆福指出,在7月1日后,当局会展开大规模取缔行动,惟由于州政府不希望执法行动加剧新山市区的交通阻塞情况,执法地点将不会在关卡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