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律师包括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就律师公会指控他们处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最终上诉案,滥用和玷污司法系统的言论提出诽谤诉讼,因理据不充分而受挫。
高庭法官罗兹认为,起诉人未能证明相关言论构成诽谤,于是驳回再益、刘德发(译音)和鲁本起诉律师公会和前主席谢依琳的诉讼申请。
法官指出, 起诉人在涉案的争议性言论发表之前,曾多次公开发言,包括接受媒体采访、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和评论,承认自己没有做好准备,批评之前的律师,以及申请推迟审讯,但最终被联邦法院驳回。
“本庭发现,截至2022年8月19日,起诉人的声誉状况已由公开的事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涉案的争议性言论措辞强硬,但除了当前已发生的事实,不会再对起诉人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他说,尽管法庭认同职业声誉应当受到保护,但如果起诉人之前的公开发言已对声誉造成既定的影响,且主要影响又与该争议性言论无直接关联,则不满足提出诽谤诉讼的法律门槛。
“法庭裁定,这些声明的言论并未影响起诉人在明智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诽谤行为无法得到证实。”
此外,法官说,起诉人也未能证明关于串谋的指控,因为没有证据表明答辩人存在任何共同伤害起诉人的共识或约定。
“第二答辩人(谢依琳)身为时任律师公会主席,在就法律界关注的议题发表公开声明时,是按照法律专业法令第42(1)(d)条文赋予的权限范围行事。”
法官并未就诉讼堂费发出任何谕令。
根据于2022年9月30日提呈的诉状,3名起诉人指控,同年8月19日,谢依琳在第一答辩人律师公会的官网上错误且恶意地发布一篇题为《滥用诉讼程序玷污我们司法系统的声誉》的声明。
该声明也刊登在《The Edge Markets》、《马来邮报》和《星报》。
3名起诉人在诉状表明,答辩人本应根据法律专业法第99(1)条文,就纳吉上诉案处理方式不当的说法提出投诉,并首先提呈纪律委员会,但两名答辩人发表新闻声明却已违反法定义务。
2022年7月26日,纳吉委任再益与合伙人律师楼(ZIST),在联邦法院就定罪和判刑提出终极上诉,并立即终止沙菲宜与合伙人律师楼的合约。
然而,同年8月19日,纳吉终止再益律师楼作为其法律顾问的服务合约。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高庭最初判处他监禁1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上诉,维持高庭原判。
这名前北根区国会议员随后于2022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最终他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