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颖熙自导自演绑架案出现转折,地庭裁定他释放不等于无罪;第一被告张润保则认罪,被判罚款1万7000令吉,若未缴付将面临6个月监禁。(档案照)
中国富二代被控自导自演绑架案,案情忽然峰回路转;地庭周二在控方要求下撤回控状,裁定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18岁中国籍男生叶颖熙自导自演绑架案出现转折,地庭今日(27日)在控方申请撤销控状后,裁定释放不等于无罪;其23岁的同伙,即第一被告张润保(译音)则认罪,被判罚款1万7000令吉,若未缴付将面临6个月监禁。
张润保及叶颖熙,分别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及管理学院的学生。两人今日在法庭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张润保当庭认罪。
两人被控于5月2日早上11时44分至晚上9时15分期间,在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一间酒店内拍摄半裸的叶颖熙“被绑架”视频,伪造其被绑手、掐喉、捂嘴等画面,并通过电话及视频通话向叶的母亲程女士勒索500万人民币赎金,要求将款项汇入中国一家银行账户。
警方随后指出,报案人即受骗的程女士险些转账,所幸警方及时介入侦查,揭穿骗局,并于今早9时55分将两名嫌犯押送吉隆坡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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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已抵触我国的《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与诱骗),并可与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及第34条文(共谋)同读。根据法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至10年,并可罚款或鞭笞。
地庭主控官为诺莎菲娜副检察司,被告由律师拉美士西华古马、尔妮苏拉丝特里及林信冠(译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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