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新巴生河流域大道(NKVE)发生货卡撞后逃导致夫妇重伤车祸,警方周一(5月12日)证实,涉事货卡司机并非车主。
吉隆坡交通调查与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里助理总监在一份简短声明中指出:“肇事司机并非该车辆的注册车主。”
然而他未进一步透露详情。
占祖里表示,案件调查文件将在近期提交予副检察司,以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延扣嫌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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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传有关司机在事发前与其他货卡似在飙车酿祸一事,占祖里回应称该说法仍在调查中,尚未有定论。

这宗引起广泛关注的撞后逃事故是发生在上周六(10日)下午约2时30分,一辆日产Navara从右侧高速撞上受害者所骑的摩托车,导致两人被抛飞至路肩。53岁的男伤者锁骨骨折、脚部受伤;49岁的女伤者则因头部出血、右侧肋骨骨折及脚踝骨折,至今仍在双溪毛糯医院加护病房昏迷治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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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肇事司机在事发当天傍晚6时55分到警局报案,并被扣留两天协助调查,案件目前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处理。
另一方面,车主亦透过一段视频澄清,肇事当时并非由他驾驶,而是其“兄弟”在使用该车辆。他也呼吁公众停止在社交媒体上散播其个人资料。
警方则呼吁知情民众拨打调查官莫哈末法哈德警官的电话011-31903054,提供更多线索以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