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福联会)理事会因无明文获得社团注册官批准而延长任期,其合法性近日遭到质疑。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今日发表声明,呼吁全国属会坚决反对福联会修改章程延长总会长任期,捍卫组织章程的正当性与完整性。
雪隆福建会馆指出,福联会于2025年3月1日的理事会议上重启已搁置的章程修改工作,计划通过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延长总会长任期。然而,原订于3月22日召开的特别大会因未遵守30天通知期的章程要求而取消,并重新安排于5月4日举行。
该会重申,早在2024年8月,雪隆福建会馆已联合7个闽籍友会发文坚决反对延任计划,并促成福联会当年撤回在常年代表大会中提出的动议。他们强调,福联会作为全国最大乡团之一,应具备培养接班人的胸襟与责任,不应为了个人利益破坏组织制度。
声明指出,福联会曾在2023年4月16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议决将理事会改选展延至2025年,理由是配合主办世界福建恳亲大会。但经核查福联会秘书处出示的社团注册官函件,发现该信函并无明文批准延后改选,仅提醒福联会必须依章程和《1966年社团法令》行事。
雪隆福建会馆进一步揭露,福联会在2024年9月22日的会员大会上误导属会代表,宣称获得了社团注册局批准。该会已于2024年10月18日正式向社团注册局投诉,指福联会违反章程及法令,要求严正处理。
根据福联会章程第7(b)条,理事会任期为3年,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选。但福联会未依法改选,理事会自期限届满后,继续执行会务,被指属违章行为。雪隆福建会馆强调,所有任期届满后的决策,包括动用公款及召开的特别大会,均属无效。\=
此外,该会发现,2023年4月16日举行的特别代表大会通知期亦不足30天,程序严重瑕疵,因此决议本身无效,基于此决议进行的后续操作,包括修改章程的动议,也被认为是非法且不具正当性。
雪隆福建会馆警告,若福联会继续无视章程及社团法令,进行非法延任、无效会议及章程修改,可能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第13条,最终导致福联会注册被撤销,重创组织声誉与会员利益。
该会呼吁全国属会行动一致,明确反对延任举措,要求福联会立刻依据章程举行合法选举,恢复组织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雪隆福建会馆强调:“天底下没有无法被取代的领导人。福联会的未来,应建立在透明、公正、合法的基础之上。唯有捍卫章程精神,方能保障全体属会权益,维护组织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