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左)出庭聆听审讯;隆高庭择定10月30日裁决,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一案,是否表罪成立和需出庭自辩。

吉隆坡高庭择定10月30日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一案,是否表罪成立和需出庭自辩。

此案自2019年8月28日在高庭开审,历经长达235天的审讯,控方在传召了5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控辩双方也随后也进入12天的口头陈词。

法官柯林劳伦斯在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后,如是表示。


-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