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财政司署一名W32等级的助理会计师,欺诈性挪用超过8万令吉玻州政府资金,被控上加央地庭面对13项控状时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45岁被告莫哈末雷米被控从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9月5日期间,欺诈性挪用总额8万1585令吉4仙的玻州政府资金至3家银行的私人银行户头,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过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鞭笞,也必须罚款。惟被告不认罪。
反贪会主控官努鲁阿蒂卡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为所有提控以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需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以及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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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赛莫哈末安瓦代表向法官请求降低保释金时说,被告需负担妻子和4名仍在求学孩子的生活费,同时需照顾有健康问题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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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诺莎哈谕令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规定每个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被告之后与一名担保人支付3万令吉保释金。
法庭择定8月27日过堂,让控方提呈案件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