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公斤庄津贴食油需先购店内其他商品,实兆远一家杂货店周二(4日)遭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取缔,店内77包1公斤庄包装食油被充公。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拿督卡马鲁丁今日发文告披露,曼绒分局执法人员昨日在实兆远一带展开“伪装行动”,突击检查售卖统制品的商店。
他说,中午12时10分,执法人员伪装成顾客进入美丹阿齐一家本地人经营的杂货店,佯称要买1公斤庄包装食油。店主告知要买津贴食油有附带条件,顾客需先买店内其他物品,才能以2令吉50仙购买一包1公斤庄津贴食油。
他指出,整个对话过程都被执法人员身上的隐秘摄录器拍下,以作为调查证据。接着,身穿制服的执法队伍进入店内展开搜查行动,将77包储存在仓库的1公斤庄包装食油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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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经调查,该店是持有销售统制品准证,而且没有逾期。该局是1961年统制品法令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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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他促请民众继续充当该局的线眼和耳目,若有任何商家违法的消息,尤其有关统制品和受补贴商品的欺诈活动,向该局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