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士满慕油站连人带车劫走案,这名光头匪徒不止用偷来的摩托车到油站劫车,更闯入文冬甘榜贞德玛尼一间民宅,将屋主和家人捆绑起来,然后就在民宅内倒头大睡,结果3小时后被警方逮捕。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耶哈在警官陪同下,于文冬警区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耶哈表示,这名40岁的光头匪徒是一名惯犯,来自关丹,拥有6宗刑事和毒品犯罪纪录,去年才从监狱释放出来。
嫌犯尿检呈阳性反应,他被带返文冬警局进行调查和申请援扣2天。这名嫌犯除了偷车,也涉及偷摩托车、非法入侵屋子和涉毒。
耶哈指出,嫌犯是乘坐今年4月27日在关丹巴士总站报失的摩托车到油站干案,他在油站驾走女事主的车后,把轿车停在加叻巴刹的停车场,还换了一个假车牌。过后在他人的载送下前往甘榜贞德玛尼。
文冬警方在昨晚午夜12时45分接获投报,屋主指嫌犯是在昨晚10时突然敲门并闯入他的屋里,然后把他、妻子和3名年幼的孩子困绑起来关住房里,之后就在客厅倒头大睡。警方前往了解后,发现了这名在熟睡的嫌犯,就迅速把他逮捕。
而警方也在调查嫌犯与屋主的关系。
警方从嫌犯身上搜索到各种干案工具,计有剪刀、小刀、3个手机、太阳眼镜、2枚手表和一个冷帽等。
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窃车辆)条文调查偷车和摩托车两宗案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少过1年或不超过7年,以及罚款。另外,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调查,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除此之外,警方也援引1958年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 5年至10年。
本月3日,一名女子在关丹士满慕油站添油后,在未锁车门未熄引擎情况下车上厕所。结果被嫌犯连人带车,将女事主留在车上的母亲也载走,并在距离油站400公尺的地点放下车主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