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成员随扈被指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案的事主现身说法,指他基于害怕警方取走他的手机取证后,会影响他的生计,在焦虑的情况下,被迫妥协同意收取800令吉的医药赔偿费和销案!

事主(右2)以手语告诉在场媒体有关案发过程,左起苏仁登、再益马烈、拉蒂花与张伟义。
46岁事主黄荣强周五在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简称LFL)总监兼代表律师再益马烈、拉蒂花和苏仁登的陪同下,与通过两名手语翻译人士的安排下,对媒体表示,周二(28日)中午11时左右,他乘车前往有关酒店大厅外停车,等待载送4名客人时,后面突然一辆有鸣起警笛的一辆车子的司机,示意他赶紧离开。

他指出,当时,他协助搭客把行李放上后车厢,因此要求对方稍等一会儿,待他上车准备离开时,对方突从已经打开的车窗,朝他挥拳殴打右脸颊。

他补充,让他当下不知所措,但对方攻击他就马上离开,车内的4名搭客也对对方突如其来的行为感到惊讶,还慰问他的伤势。
他为了工作,而先载送顾客到满家乐的目的地,随即在询问朋友意见后,通过对方以Whataapp发送报案内容的文字,到地华利警局向执勤警察出示给警察知道报案目的。
事主指出,他随后在警察劝告下,到吉隆坡中央医院验伤,证实右脸颊受伤和眼部红肿。
他在医院待到数小时后,于同一天傍晚5、6时再回到警局,在警方取走他的手机和行车记录器后,他无法与家人联络,待晚上9时左右,一名相信是王室成员代表的人士抵达警局,并目睹他的伤势后大感吃惊,二度向他说“对不起”,并询问攻击者的身分。
他重申,一名警察向他提供两个选择,即赔偿他的损失,或索取他的手机作为来进行诉讼。
从事电召车司机7年的事主,为了不让警方取走他的手机以免无法维持生计,只好同意对方的要求,向该名王室成员代表索取1000令吉赔偿金额,随即经过协商,最终以800令吉成交。

事主说他在案发迄今,仍然无法安心,迄今以停止工作4天。
他从事电召车司机7年,他指出,他每天可以赚取400到500令吉的收入,但经过此事后已留下阴影,他已经停止工作4天。
他补充,迄今,电召车公司没有向他了解案发经过或慰问他。
他强调,警方已经给回他手机,行车记录器目前在警方手上。
他也否认受到压力而销案,但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获得正义。
拉蒂花表示,事主也已经接到警方通知,于周六(31日)中午11时30分被警方传召。
她也代表事主说,虽然事主已经收取赔偿金额,但如果有需要的话,事主可以退还有关金额。
陪同事主的大马聋人(DAWN)总秘书张伟义认为,并非所有聋哑人士,都通晓英语和马来语,他希望警方有秉持更多的包容心,来对待这些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