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024年 7月 27日
主页 北马新闻

警长涉嫌索贿不认罪 案展723过堂

- Advertisement -
听文章 Powered by 光华网

被告涉嫌索贿及收贿,今日在法庭上不认罪,案展7月23日过堂。

吉南万拉峇鲁刑事调查组警长涉嫌索贿,遭反贪会控上亚罗士打地庭,面对4项控状,被告不认罪,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谕令案展7月23日过堂。

根据第1项至第3项控状,被告莫哈末纳西尔(36岁),是万拉峇鲁警局一名警长,他涉嫌于2021年6月21日同天不同时间,即当天晚上约10时15分、晚上10时30分、以及晚上约11时,分别在万拉峇鲁县西岭甘榜哥囊岸、以及双溪登卡斯一辆轿车内索贿及收贿。

根据控状1,被告身为警长却涉嫌企图向同一名疑拥有冰毒的男子索贿2万令吉,以便不向对方采取行动。根据控状2,被告涉嫌向疑拥毒的同一名男子同意收贿1万5000令吉。

根据控状3,被告涉嫌向另一名男子收取2000令吉,以便不向该名拥毒的男子采取行动。根据控状4,被告涉嫌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5时40分,在双溪大年通过电话通话同意向该名拥毒男子收取7000令吉,以便不向对方采取行动。

被告面对的以上4项控状,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等17(a)条文(第694法令),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 Advertisement -
- Advertisement -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被罚收取贿金的5倍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法官为普莉希拉, 主控官莫哈末祖法迪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不过被告律师布哈努丁求情时指被告在警界服务9年,有2名子女,要求保释金降至1万令吉。

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且需交出护照,每个月需到反贪会报到。

找工作, 就找这里!
› 立即申请
  • PHP Software Develop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Wilayah Persekutuan
  • MYR 6K /Month
› 立即申请
  • DevOps Software Engine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6.5K /Month
› 立即申请
  • Java Software Engineer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Kuala Lumpur
  • MYR 10K /Month
› 立即申请
  • Gallery Sitter
  • Event
  • Kuala Lumpur
  • MYR 100.00 /Day

-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