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巧双。
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说,只有向体育专员署(PJS)或在《2016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运动俱乐部或体育协会所提供的体育活动训练,可在2024年的“运动器材和活动”可享有税务减免。
“不过,我们理解并非所有所有教练或运动俱乐部或体育协会,已经向体育专员署注册,因此现阶段,我们也允许放宽至已经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运动俱乐部或体育协会。”
她今天(19日)在记者会上说,说,无论是来自公司、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必须确保委任的教练,即使是自由人,都必须是注册在我国体育专员署或公司委员会名下。
“这是确保不会有任何人说自己是教练,我们的目标是教练向国家体育学院(ISN)注册。”
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说,103项在《1997年体育发展法令》下颁布宪报的体育体育器材(不包括电动脚车)、任何体育设施的租金或报名费、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报名费及健身房会员费或运动训练费,可在2024年报税年享有最高1000令吉的税务回扣。
她举例,如马拉松、铁人赛、到外国参赛的报名费也获准扣税。
她今天(19日)在记者会上说,运动训练参加费可获得扣税是新增的范围,纳税人可从2024年开始纳入个人支出。
她说,享有扣税的条件包括一次性或系列培训、例如课程、诊所、课程、研讨会等,至于涉及的运动类则在《1997年体育发展法令》下附表列明的103项运动。
杨巧双也建议民众,提前检查所要参与的运动训练是否符合条件,以便有资格享受这项税务减免。
她提醒纳税人在购买运动器材或参加运动活动,务必保存单据,以便享有扣税,银行单据及银行户口账单不可作为收费单据。
在《2024年财案》下,今年起购买运动器材或参加运动活动的民众,可在2025年报税时减免额高达1000令吉。
杨巧双说,供纳税人本身、配偶或子女购买的器材或费用可扣税。
询及会否提高将1000令吉的扣税额提高时,杨巧双表示,该部过后会向内陆税收局索取申报此项目的数据,若有需要则会建议提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