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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观友。
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州政府至今是否接受落实中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未有最后定案。
他周一(4月1日)在光大28楼召开记者会被媒体追问,州政府是否同意落实上述法令时,坦言尚有许多细节,需被讨论。
“我们还要针对(如同意落实),到时州政府的角色、现有固体废料负责公司是否被沿用,土埋场保留与否,还有收费等,作出讨论。”
他说,中央早前有派人给州政府汇报,但州政府需更详细资料,并在消化资料后,才会在行政会议上做进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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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询及曹观友是否对汇报不满意时,他回应“没到不满意地步”,只需进一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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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屋及地方政府要求各州签署以落实672法令,据了解,一旦州政府同意签署后,接下来州内的垃圾事宜将不再由市政厅负责,而由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接手。
目前已落实上述法令的有7个州属与直辖区,即吉隆坡、布城、马六甲、玻璃市、森美兰、彭亨、吉打和柔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