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kwongwah.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3/240325gn10.jpg)
陈永亮(左3)和律师团。
拿督斯里吴春锦(译音)等人今日要求法庭暂缓执行庭令,但遭槟城高庭的法官拒绝,并须支付堂费7000令吉。
- Advertisement -
早前,槟城闻商陈永亮和锺美珠夫妇入禀法庭起诉拿督斯里吴春锦(译音)、拿汀斯里王亚宝(译音)、吴春祥(译音)、拿督吴金雄(译音)、吴贵清(译音)藐视庭令一案,获得胜诉。槟州第二高庭法官肯尼思圣詹姆斯宣判,除了吴贵清,其余被告皆被判藐视庭令。
今日,吴春锦申请暂缓庭令被拒绝,因此,上述被判藐视庭令的4人必须在3月26日(明天)上午10时之前,向法庭缴纳每人3万令吉的罚款,若他们未能缴纳罚款,就会在当天中午12时被判入狱24小时。
原告陈永亮和锺美珠的代表律师是林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