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中)在警方押送下到达法庭面控。
一家公司华裔前董事在大山脚法庭被控滥用财物罪名,惟被告不认罪,推事批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须交上护照予法庭,直至案件结束。案件展延至4月2日过堂。
现年61岁被告黄成宗于周二上午8时45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2年10月3日,在威中诗布朗再也陆路交通局欺诈滥用协利栈贸易有限公司财物,即1辆马赛地奔驰GLC 300,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
在上述条文下,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6个月,但不超过5年监禁、鞭笞或罚款的刑罚。
主控官努鲁爱妮雅雅建议推事莫哈末哈里夫,以1万令吉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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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邱马丁在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4名孩子,其本身患有高血压及心脏病,而患癌妻子正在化疗中。
同时,他表示,被告也是相关公司前董事,目前与同是公司董事的兄弟有两宗官司正在进行中,要求推事批准以最低金额保外候审。
哈里夫最后批准被告缴交6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同时须将护照交至法庭,直至案件结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