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男诺潘阿都罗在认罪后被带离法庭。
泰国籍男子企图走私我国津贴汽油进入泰国,今日(21日)被控上太平地庭时俯首认罪,法官将此案展至3月25日下判,并谕令不准保释候审。
被告是51岁的诺潘阿都罗,家居泰南勿洞。他被控于今年2月17日早上11时30分,在上霹雳的高乌移民厅关卡,驾着一辆丰田轿车,车内载有60公升的汽油,准备由大马进入泰国,因而抵触201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3(1)条文,并可在相关法令第5(a)条文下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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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法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太平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法官莎丽花基于尚需更详细的报告,而将案件展至3月25日下判,惟由于被告是外国人,故不允许他保释。
此案的主控官是哈斯尤杜安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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