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里上载有5个可容纳5000公升的改装油桶。
38岁男子驾驶改装后备有5个大油桶的罗里到油站添油时,被跟踪了2个星期的执法人员当场逮捕,起获1397令吉50仙的柴油。
当局同时采取行动,以超额售卖柴油的罪名,对付油站业者。
该罗里被发现载有5个可容纳5000公升的改装油桶,并以油管衔接油箱的油泵,以便直接将柴油抽入油桶。

吉打州国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指出,执法组是于周一(19日)上午7时30分,在双溪大年一间油站逮捕嫌犯后,将嫌犯延扣3天助查。
他说,该局援引1974年统制品法令展开调查,除了市价1397令吉50仙的柴油,也充公涉案罗里与器材,总值2万816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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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组通过油站的闭路电视,发现业者让该名男子购买超过贸消部所限制的柴油数量,因此援引1974年统制品法令第12A条文对付业者。”
他指出,任何人一旦在此条文下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面对不超过3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至於涉案的注册组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0万令吉罚款,重犯则将面对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