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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前州元首敦泰益玛目被指遭人强行带出院。
警方证实接获有关砂拉越前州元首敦泰益玛目被指遭人强行带离医院的投报。
砂拉越警察总监拿督曼查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36条文(危及他人生命和人身安全之行为)调查此案。
他发文告说,砂州警察总部发现一则涉及泰益玛目的消息上传至社交媒体。
“有鉴于此,警方劝请民众勿散播此事,以及勿作出任何揣测。”
曼查说,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诽谤)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对付散播假消息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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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流传一张警方报案书,指患病住院的砂拉越前州元首敦泰益玛目于本月3日被妻子杜潘拉嘉古蒂泰益、管家与保镖等强行带离医院,主治医生针对此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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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今大马》较早时的报道,一名医院医生报案声称前砂拉越元首泰益玛目据称在身体状况欠佳下,于上周六晚,由一名家属强行从古晋的诺玛医院被家属带出医院。
根据报案书,该名家属据称是在没有通报医院人员下,私自移除泰益身上的所有医疗器材,接着用轮椅接走泰益。
泰益的另一名家属也报案,泰益的4名孩子完全不知道他目前身在何处,也不知道其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