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名被告包括未成年少年(前左2)面控时皆俯首认罪。
因桃色纠纷引发群殴的6名男子,包括一名16岁未成年少年,在制造骚乱的罪名下被控,全部俯首认罪。
6名被告是于周一上午,被经警方押上双溪大年第一推事庭时,在听闻控状后推事诺法兹丽娜面前俯首认罪,推事喻令案展明年1月7日下判。
5名被告获允以2000令吉及一人保释候审,少年被告则以1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主控官比雅较早时,向推事要求等候未成年被告的品行报告。
- Advertisement -
首被告莫哈末沙里扎(42岁),第二被告莫哈末纳华为(35岁)、第三被告苏菲安(25岁)、第四被告(16岁,辍学)、第五被告莫哈末慕哈敏(35岁),及第六被告祖古比礼(51岁)。
- Advertisement -
控状指出,5名被告是于11月27日下午1时许,在巴东德姆苏某廉价酒店前,因为其中一名失业的被告与另外一名被告的妻子有染后,与4名被告包括未成年少年殴打情夫,导致后者头部、脸部及左腿受伤,警方接到投报后当成将6名被告逮捕。
除了未成年少年之外,其他被告都有刑事或毒品案底,未成年被告、失业被告及奸夫接受尿检时对毒品呈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