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希淡建议参照新国的集选区制度,让少数群体在国会有更多代表。
伊斯兰党亚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促我国参考新加坡落实的集选区(GRC)制度,增加少数群体在国会内的代表。
他说,我国的选举制度在1957年开始执行联邦宪法后便没有更改,因此,他认为,政府是时候对选举制度做出改变。
“我们可以落实集选区制度,这将让少数群体能够在国会内有代表。”
沙希淡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第12大马计划中期报告》辩论时,提出以上建议。
他举例,我国有6.6%的印裔族群,应该获得16个议席,但现在的国会内的印裔代表不足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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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柬埔寨也透过集选区制,让属于少数族群的穆斯林在政府内拥有2名代表,包括一名高级部长和一名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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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选区制最好,请考虑。政府和选委会,请看看这个选举制度如何,好好思考,因为从1957年开始,我们的制度没有改变过。”
根据新加坡的制度,角逐集选区议席的人士必须由来自同一个政党或独立候选人组成一个3至6人的候选人团队,当中至少1人必须是巫裔、印裔或其他少数族群。
预设由来自马来社群者竞夺的议席的集选区数目,必须是集选区总数的五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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