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冰冰因为逃税风暴演艺事业坠谷底。
由于女星宋祖儿近来涉嫌逃漏税被实名举报,让明星逃漏税问题再次成为话题,《央视网》公布范冰冰、郑爽、邓伦、薇娅、袁冰妍等人的手法,来警惕娱乐圈。
范冰冰拆分合同
拆分合同(合同指契约)是较为常见的逃税手法。当一份合同中含有两种税率不同的项目时,会按照较高原则计税。如果将一份合同拆分为两个合同则分别计税,此时税率较低的项目可以按照原本的低税率缴税。

郑爽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为了逃税向税务局进行虚假的收入申报,“阳合同”报给税务局,“阴合同”私下签署,据上海市税务局的调查结果,郑爽在《倩女幽魂》实际取得1.56亿人民币(约近1亿令吉)片酬,被分成两部分,其中4800万人民币(约3057万令吉)为片酬收入,而另外1.08亿人民币(约6880万令吉)则通过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进入到郑爽实际控制的公司,达到隐瞒收入、逃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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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薇娅 改收入性质
中国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最高是45%,而个人工作室的经营所得税率是5-35%,有10%的差异,邓伦、薇娅就是通过虚构并不存在的业务,把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甚至“带货女王”薇娅是成立多家公司把收入进行多次拆分,除了虚假申报,还用这手法获得税收减免优惠,是严重的偷漏税行为。

出处:壹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