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主展示接获的罚单。
不满大山脚巴刹对面的街道上没有任何禁止停车的告示牌,路上也没有画上禁止停车的黄格,外地华裔车主江沅铵泊车遭警方开出违规罚单两项罪名,愤而向当地警局和本报投诉。
江沅铵指出,他7月23日(星期日)傍晚6时,当天Astro在大山脚伯公埕玄天庙前录制《就是爱欢喜》的节目,到处都是人潮和车龙,刚巧巴刹对面街有一辆轿车离开腾出了一个车位,他便把车子停上去。

“我四处张望,发现车前有一个黄色的告示牌,但是黑色字已经严重脱漆,不怎么看得清楚,而且我也环顾四周,没发现有任何禁止停车的告示牌,而路上也没有画上禁止停车的黄格。”
他说,他前往取车时,发现被警方开了罚单列出两项罪名,即阻碍交通和无视交通规则。
“如果说我违例停车,我也只是触犯一个错误,不明白为何会被开两项罪名。”
他说,他过后再次确定没有并没有禁止停车告示牌,也没有画上禁止停车的大黄格,相信很多人在那边也遇到跟他一样的情况,无辜的接了罚单。
他说,周四下午1时,他特地前往大山脚交通警局向两名警官投诉,向他们展示本身所拍的照片,对方向他表示,这不是警方的告示牌,亦不是陆路交通局的告示牌,是威省市政厅的告示牌,但警方却表示无能为力,不能取消罚单 。
他对于两名警官的说法不是很满意,于是他前往大山脚柏达镇向威中警局投诉,并说明来意,表示他本身住在槟岛,不了解大山脚的情况,对那个地方很 陌生,希望对方可以取消这张让他无辜接获的罚单,因为这不是他一个人错。
他说,他没想到警官回应他说,如果他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不是就可以犯罪和杀人?
他对于警方的回应感到不满。
“他们跟我说不能取消罚单,但是峇都加湾警局有折扣,不能上网缴付罚单,要亲自去警局解决,这给市民带来多大的不便。”
他说,他向报馆说出此事,是要让市民知道那个位子是不可以停车,并求威省市政厅作出解释和支付他的罚单。
把车停在没黄格地方 陈润辉:已经是违法
威省市议员陈润辉回应上述事件说,事主把车停在没有黄格的地方已经是违法,人人都晓得没有画格的地方是不能停车的,如果对方不满意可以上法庭挑战。
他说,事主中罚的地方是卸货的地方,不是停车的地方,他把车停在那个地方等于阻碍他人工作和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