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法兹步入法庭准备面控。
海事执法机构官员涉嫌收贿7900令吉,在北海反贪污特别法庭被控5项罪名,被告否认有罪。法庭批准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法兹(48岁)被控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8月2日期间,滥用职权,通过银行户头向一家公司收取贿赂。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被告否认控状后,主控官阿菲雅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让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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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拉曼求情时说,被告育有3名还在求学的孩子,需要负担家庭的生活开销,要求减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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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朱海米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每月需要到邻近反贪会报到一次,如果被告有国际护照,就需交出给法庭,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此案定于今年8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