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说,在新的《扣留所法令》建议下,凡被扣押到扣留所的扣留犯,必须先做身体检查。

“人权委员会挑起很多《1953年扣留所法令》的问题,有关修正的程序已经进入最后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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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修正的建议,规定进入扣留所之前的扣留犯都必须做身体检查,以确保他们进去扣留所之前身体健康。

他说,《扣留所法令》已经没有检讨长达70年。

他说,这是内政部根据人权委员会报告中的训斥,来减少扣留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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