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的IG对话纪录显示彼此互称“老婆”和“老公”,甚至传不雅照。(示意图)
台湾高雄一名军校生交了女朋友,后来竟搞上女友的母亲,后者的丈夫发现两人暧昧,不仅上汽车旅馆开房,还互传咸湿影片,愤而向两人提告。
据联合报6日报导,女友父亲苏男各求偿200万元(约30万令吉),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军校生及父母应赔40万,另还要与胡女连带赔偿40万,合计8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2020年7月间,军校生与年纪相彷的女友热恋,与女友全家互动热络,家庭聚会等活动都会邀请一起参与。同年10月间,女友父亲苏男发现妻子和军校生互动相当暧昧,2个月后,苏男见妻子和军校生互动不寻常,追问之下,妻子才坦承与女儿男友“对上眼”。
胡女交出两人的instagram对话纪录,苏男发现军校生不仅称妻子“老婆”,妻子也称对方“老公”,胡女还在私讯时向军校生撒娇“一直想着进去汽车旅馆的画面,被老公迫不急待的揉揉,温柔的霸道,好舒服”、“老婆好常想着被老公服务的感觉”,军校生热情回应“现在又想要了啦”。
不仅于此,两人还互传下体甚至胸部等咸湿照片,苏男发现后,质问胡女“为什么可以拍那些跳舞撩人的影片给你看?”
军校生听讯后,还回讯胡女“他没资格当你老公”。
这段不伦恋曝光后,胡女也和苏男离婚,苏不甘妻子出轨女儿男友,气得对军校生及父母、胡女各求偿200万元。
军校生挨告后反驳,称当时他就读预校三年级,高三学生严格管控外出,与胡女见面机会很少,他没有和胡女发生性行为或传送咸湿影片,一切都是苏男误解。但胡女则坦承有和军校生不伦。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军校生正值青春期,胡女是女友母亲,也是他的长辈,两人行为与伦常有背,军校生父母在两性教育有疏于监督,父母亲也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军校生及父母应赔偿苏男40万元,还要与胡女连带赔偿40万。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后维持一审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