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山(右)把文件和投诉者报案书,呈交大马公司委员会一名主任代表。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代表400名受骗者, 提交报案书给大马公司委员会(SSM),促请当局公开市上仍在非法运作的投资公司黑名单,警惕公众慎防骗局。
总秘书拿督希山今午(16日)陪同受骗者抵达大马公司委员会楼下,提呈一叠文件和报案书供当局参考。
希山指出,市面上很多非法投资公司,利用政府退休高官、社会名流或通过清真认证(Sijil Patuh Syariah )的上市大机构名义,成立不存在虚体公司,以网络操作非法运作投资计划,欺骗投资者金钱。
很多公众对非法投资公司背景信以为真,奉上退休金投资计划,结果损失惨重。受骗者包括退休政府高官、社会名流和平民百姓。伊斯兰可赎回优先股(IRPS),就是其中一项非法投资计划。
“受骗者被当成人球对待,他们报案时被警方推给其他执法单位,案件列为ROA(refer other agency)处理。”
“当他们向大马公司委员会,又申诉无门,因大马公司委员会指这类投资计划不在他们规范管制范畴。受骗者开始对大马法律质疑,公理何在,因此他们才找上MHO求助。”

希山说,根据MHO接获投诉者集体投报,其中一家非法投资计划公司,过去10年来敛财金额涉及5000万令吉。”
另外,他指,MHO掌握消息,市面仍有220间非法投资计划公司继续运作,他们成立之前,所呈交大马公司委员会的文件内容纯属供参阅,并非得到大马公司委员会考研和核实。
“我们认为,凡是因任何性质投资计划出现失控运作,大马公司委员会有必要介入监管。所以,MHO敦促他们公开非法运作的投资公司黑名单,提醒公众。”
非法投资公司因此利用这点忽悠公众,声称获得大马公司委员会的批准运作,从而游说公众付钱投资有关公司的计划。在法律上,这些投资项目不合法。
此外,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法律顾问兼大马社区罪案关怀协会(MCCC)主席丹斯里慕沙哈山指出,上述非法投资公司抵触《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第3(1)条文,一旦罪成,判处10年监禁或最高罚款5000万令吉。
同时,有关公司负责人谎称公司合法注册,诈骗公众钱财作非法投资,抵触《刑事法典》第415条文(用欺骗或不诚实方式指使他人交出金钱或财产,或使他人同意为他收藏任何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