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厅正通过州清真寺路附近的闭路电视,为家属寻找车祸的真相。
男教师杜宇航(38岁)骑摩托车前往学校途中疑遭撞后逃,槟岛市政厅正在检查事发路段的闭路电视画面,一旦找到有力证据,将交给警方处理。
执教中华华小B校的杜宇航是于周五早上前往学校上课途中,在州清真寺路的马来亚银行附近发生车祸,疑遭人撞后逃。据了解,他因为右脑有瘀血,而且有骨裂,目前还在病房接受深切治疗。其家人已经就此事报案,目前正努力寻找目击者。
槟岛市议员陈淑湘指出,市政厅在接获各方面的求助后,已经指定闭路电视的工作人员,以翻看当天早上7时许的马路交通情况,希望能掌握更多的资料,尽快帮助家属找出真相,一旦找到有力的证据就会提呈给警方。
也是学校交通小组成员的陈淑湘周二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表示,靠近案发地点有3个闭路电视,其中一个闭路电视靠近红绿灯处,另2个设在行人天桥处,这些闭路电视平时都是用来观察马路上的交通流量。
至今还没苏醒
伤者的太太林明嘉对记者说,先生从周五车祸入院至今,至今还没有苏醒过来。
林明嘉也表示,她想知道当天车祸的案发经过,因此希望在5月5日(星期五)早上7时许,有经过州清真寺路一带的民众,如果有目击车祸的经过,可以联络她 012-4133254 。

实习老师发现
中华B校副校长孙美珠表示,当天,该校的实习老师也经过该路段,因为看到杜宇航发生车祸躺在地上,才赶紧联络校方通知其家人。她说,她经过该路段的时候是早上7时,而实习老师通知的时间是7时20分,相信车祸是在早上7时至7时20分之间发生的。
面对较重刑罚
职业律师林子辉受询时指出,如果涉及撞后逃,涉案者可能会面对2个刑罚,一事疏忽驾驶导致车祸发生,二是撞后潜逃。尤其是现在伤者的伤势严重,至今昏迷多天还没有苏醒,涉案者可能会面对较重的刑罚。
他指出,在交通法令第43条文下,疏忽驾驶导致车祸,一旦罪成可面临最低5000令吉至最高1万令吉,并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重犯者可被罚款最低1万令吉至最高1万5000令吉及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所谓的疏忽驾驶导致的车祸,例如刹车器故障等。
此外,他说,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2(2)条文,若有人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事故后,或撞后逃,却没有尽快在24小时内报案,一旦罪成,初犯者将会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再犯者,最高罚款4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