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涉嫌假造员工文件,以向社险索取振兴计划下的雇用津贴近3万令吉,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米都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两人不认罪,法官允准两人各以每项控状7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并谕令此案展至2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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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安努瓦仄拉(53岁)与妻子罗哈娜奥斯曼(55岁)面对3项控状,分别涉嫌于2021年6月20日、2021年3月9日,以及2021年8月23日在亚罗士打社险大厦,呈交3份不存在员工的伪造文件,以向社险索取政府振兴计划下的雇用津贴,因而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694法令),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574法令)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伪造资料所取得的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最高。
此案法官为罗哈都阿克玛,主控官为莎莉札瓦蒂,被告律师为拉哈玛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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