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印尼女子到台湾嘉义当看护不到10天,不幸遭雇主的兄长性侵,手机翻译软体显示的印尼文“晚上去找你”成为证据之一,让恶狼依强制性侵罪判刑4年6月。
据联合报9日报导,去年5月4日,被告叶男的胞弟雇用20岁印尼籍女移工看护照顾母亲,并与叶男父母及叶妻居住一起。叶男在5月14日晚间7、8时许,在女移工独自在厨房整理家务时,涉嫌强吻并裸露生殖器官要求女移工观览,又拿女移工的手机使用翻译软体以中文语音输入法翻译成印尼语文“晚上去找你”。
女移工拒绝,上楼拿取衣物准备洗澡之际,叶男尾随进入2楼房间,涉嫌强行用手压住女移工双肩推倒在床,女移工当时月事来潮,最终遭逼迫口交。
隔天身心受创女移工向仲介公司表示遭性侵的事情,并拨电话报案,警方侦办,检察官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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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男辩称,当天妻子、父母都在家,不可能在家人都在的情形下涉案,但法官调查,叶妻当时在洗澡、叶母失智、叶父重听,女移工指证历历,且手机裡面有以中文语音翻译成印尼文“晚上去找你”暧昧文字,女移工不会讲中文情况下应是他人口语输入、手机又有“月经”等不寻常文字,尤其“月经”为私密情事,女移工刚到台湾工作,没有必要诬陷被告,加上医院诊断书等,不採信叶男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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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酌,被告的行为不仅侵害性自主权,更使离乡背井来台工作的女移工心灵受有莫大创伤,所受精神阴影及痛苦甚钜。
由于叶男始终否认犯行,也不愿和解或赔偿损害,法官兼衡智识程度、家庭状况、工作收入等情状,量处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6月。此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