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法院择定1月17日,听审总检察长和政府申请,撤销捍卫自由律师团对马新政府的诉讼。
联邦法院择定1月17日听审总检察长和政府申请,以撤销律师组织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政府的诉讼。
去年7月20 日,上诉庭允许捍卫自由律师团上诉,以恢复该组织对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甘发出的原诉传票。
同一天,由雅谷桑法官领导的上诉庭三司,也允许该组织另一项针对马来西亚政府的诉讼,该诉讼旨在阻止我国总检察署协助新加坡政府处理此事。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哈菲祖拉奥玛已指示各造,在案件开审前呈上书面陈词及文件。
捍卫自由律师团在2020年1月24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并要求法庭宣判尚穆根的指示无效,无法强制该组织修改文章,同时也不可强制要求该组织遵守新加坡的《2019年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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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是于2020年1月16日,发表文章指控新加坡樟宜监狱使用不法方式完成死刑,如死囚的绳索断裂,受过特别训练的监狱官会猛踢死囚颈部,直至断裂。
捍卫自由律师团声称曾联系新加坡当局求证,但不得要领。尚穆根援引《2019年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指示该律师团“纠正”网上的文章,且指责该文章含不实元素。
捍卫自由律师团遂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介入此事,惟大马总检察署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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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捍卫自由律师团的诉状,大马总检察署认为,上述诉讼乃滥用法庭程序,而吉隆坡高庭无权裁决新加坡POFMA是否有效,因此提出介入申请。
吉隆坡高庭在2020年6月22日批准总检察署介入此案,因此捍卫自由律师团进一步入禀诉讼,起诉大马政府在本起事件中未捍卫该组织的言论和表达自由。
自由律师团后来表示,大马政府通过总检察署所采取的行动,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