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涉嫌运毒被押上日得拉法庭。(图取自马来西亚前锋报)
50岁华裔修车厂老板涉嫌运毒35.5公斤大麻,周四(15日)被日押上吉打州日得拉推事庭,面对死刑。
推事努鲁胡达谕令案展明年3月29日过堂,等待化学报告出炉,被告不允保释。
被告李志添(人名译音),在法庭上仅点头示意明白控状,并未在庭上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12月4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樟仑一家修车犯下以上罪刑,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也可以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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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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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为关税局官员卡迪嘉瑟得夫。
根据之前的报导,关税局官员接获情报后经过2个星期观察,于12 月4日突击樟仑镇一家修车厂,起获35块疑是大麻的毒品,估计价格14万2000令吉,有关毒品被置放在4个白箱,藏在一辆邻国注册车牌的四轮驱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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