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大马银行(AmBank)前公关部经理余金萍表示,她惊讶纳吉会选择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口。
本案第41名控方证人余金萍(Joanna Yu,音译)周三(14日)在吉隆坡高庭述说,自己在2011年听到一马通缉犯刘特佐声称,纳吉要在AmBank开户口后的反应。
本案围绕在尾端号码为694的纳吉大马银行户口,控方声称,有关户口收到来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令吉。
法庭此前被告知,此户口的代号为“AmPrivate Banking-MR”,该户口是于2011年开设,以及在2013年关闭。
在周三的交叉盘问环节中,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问余金萍,是谁建议纳吉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口。
余金萍回答说:“刘特佐告诉我,纳吉要开户口。我对首相要(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口)感到惊讶。”
沙菲宜续问余金萍是否认为大马银行过于低级,有关决定才令她所料不及,余金萍否认,也表示记不清当时的情况,并解释说,据她了解,历任首相通常会选择在联昌国际银行(CIMB)或马来亚银行(Maybank)开设户口。
当沙菲宜提到,除了大马银行,纳吉其实只有另一个用来领取薪金的兴业银行(RHB)户口,余金萍回应说,每当有人提到马来西亚,通常会先联想到马来亚银行,因此她没预料到纳吉要在大马开设户口。
接着,沙菲宜问,纳吉是否有说过“我不要汇款出现我的名字,而是使用化名”,余金萍否认,并承认她把刘特佐的话当真,即纳吉要使用化名。
本案承审法官是柯林,案件将于明日续审。
【新闻背景:】
余金萍自1995年起在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分行任职,曾负责纳吉在大马银行的业务;她于2015年末离职,最后职务为批发银行业务客户部(Wholesale Banking Coverage)执行副总裁。
余金萍也曾为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供证。
之前,她供称从未直接联系纳吉,以处理其银行户口;反之是刘特佐居中协调,并曾说是刘特佐要求,将纳吉的694户口列为严格保密,不能让进入银行系统的人知道该户口。
不过,大马银行时任董事经理谢德光则供称,纳吉曾说,开设694户口是要收取沙地阿拉伯的捐款。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
今年8月23日,纳吉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罪成,而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