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迪阿旺在抵达冼都警区总部时,向媒体代表揮手。
指控行动党散播“伊斯兰恐惧症”及“亲共产主义者”,伊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遭警方传召录供一个半小时!
哈迪阿旺周一(5日)下午2时55分,在律师的陪同下乘坐一辆白色丰田埃尔法(Toyota Alphard)休旅车进入冼都警区总部,较后于下午4时25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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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离开警局受询时说,录供过程非常顺利,而查案警官也表明此次的口供已充足,但是,他本身已做好随时配合警方调查的准备。
哈迪阿旺也证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5条文(破坏公众安宁)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进行调查。
上周,希望联盟也针对哈迪阿旺在伊党喉舌《哈拉卡》做出“裁判加时论”向警方报案,相关言论被解释为暗讽团结政府的组成程序问题。希盟更指控有关声明有指向国家元首之嫌,无异等同于叛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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