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kwongwah.com.my/wp-content/uploads/2022/11/h221114-21.jpg)
查尔斯。
上诉庭定于明日(15日)下午4时,针对原任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在没有获得内阁同意下解散国会的诉讼,做出裁决。
高庭之前裁决撤销上述诉讼,并谕令查尔斯支付2万令吉堂费,惟查尔斯之后提出紧急上诉。
查尔斯今日发表文告坚称,首相只有在失去信任的情况下,才可以解散国会,首相在没有获得内阁同意下解散国会的做法,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5(2)条文。
- Advertisement -
“宪法并没有赋予首相权力,独自去向国家元首建议解散国会,由于解散国会权力的法律先决条件尚未满足,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件可以由法庭审理或裁决的事情。”
- Advertisement -
他续称,内阁成员的意见是重要的,特别是考虑到水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