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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梁育志犯下强掳大马锺姓女大生,以绳索勒颈并性侵,一审被判死刑,死者家属对市府等单位提起国赔诉讼。
2020年发生的台南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学生命案,梁育志涉掳走性侵杀害,一审判处死刑。女大生父母认市府警察局、工务局及归仁区公所等怠忽职守及未尽管理之责,与女儿死亡有因果关係求偿593万多元(约87万令吉),台南地院周二(8日)开调解庭,双方律师对其内容仍有歧见,但双方同意努力再行择日调解。
据联合新闻网8日报导,长荣大学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遭梁育志强盗、强制性交后杀害,梁男3月18日经桥头地方法院求处死刑。命案发生后,女大生家属认台南市警察局、工务局、归仁分局及归仁区公所等单位有行政上疏失,提起国家赔偿,求偿2069万元(约306万令吉),经台南市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驳回后,委託律师向台南地院递状,请求国赔。
女大生父母主张,台南市警察局怠于执行启动侦查作为,也未防止夜间妇女被害事件的发生;工务局在归仁区高铁站高架桥下设置的路灯,未尽管理维修之责,放任路灯坏掉或不亮,无法达到夜间照明的效果;归仁区公所负责上开路段的电力设备使用,竟自行断电,导致案发路段的路灯无法正常运作,就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严重欠缺;归仁分局主张该分局所属员警接获被害人报案,怠于执行职务,未依相关规定通知行为人到场,或定期实施查访,致被害人遭梁某杀害。
女大生父母认为,市府等相关单位行政上的疏失与女儿死亡间,具有相当因果关係,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条规定请求国家赔偿,求偿包含丧葬费及父母二人精神慰抚金在内合计593万多元。
台南地院民事庭今年2月17日受理,採不公开审理方式,双方均委由律师到庭陈述意见。院方开庭后建议双方调解,8日下午双方律师代表进行调解,但对部分内容仍有歧见。然而,双方同意择日续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