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幼童在公寓窗口处,险象环生。(档案图)
2幼童高楼窗口处玩耍案;警方查悉案发时他们的父母在屋内,却对孩子的危险动作毫不知情!
警方已证实这宗在首都文良港花园浮罗交怡路一间共管公寓发生的事件,而两名幼童的父母,已被警方召录取口供。
旺莎玛珠警区主任阿沙礼警监发表声明,警方周二(25日)下午4时左右,发现这段在脸书上载10秒的视频,但案发日期与时间不详。
这对幼童分别是4岁的姐姐与两岁的弟弟,吉隆坡警察性侵、妇女与儿童罪案调查组的警察,已于同一天自行报警,并将涉案父母带到警局录取口供。
目前,吉隆坡警察性侵、妇女与儿童罪案调查组已介入查案;这对父母被录供后,已于周二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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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案发时,这两名孩童的父母都在屋内,但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警方将在完成调查报告后,移交给总检察署定夺。
目前,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查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两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父母,勿让孩子独自一人,否则可被视为疏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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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者受促联络旺莎玛珠警区总部(0392899222)、吉隆坡警察热线(0321159999)或临近警局。
社交媒体早前流传一则两名幼童爬上的高楼窗口玩耍,稍微年长的女童还不时站立,举手指向远方,吓得一名女邻居尖叫,高喊要幼童坐下和耐心等待。
根据视频,拍摄者是一对男女华裔邻居,他们以马来语高喊,试图安抚爬上窗口的孩童及企图及时赶往将孩童带回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