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货运代理因向关税局申报假资料,而被控11项主要控状及11项替代控状,被告否认所有控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件择定于11月7日续审。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也指示被告,每个月需到柔佛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68岁的冯胜(译音;FENG SENG)作为Mewah Forwarding Agency货运代理公司的主管,他被控通过报关信息系统(SMK)向大马皇家关税局提交的出口货物申报表(K2表格)中,包含假资料。
被告被指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在柔佛州犯下有关罪行。
被告于今年10月18日因违反《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被逮捕后,惟被告周三(19日)在柔州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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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68条文被控11项主要指控,若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在《刑事法典》第471条被控11项可选指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莫哈末慕扎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