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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依沙的上诉案定于明年3月7日审理。
上诉庭择定于明年3月7日,审理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对其贪污罪成及刑罚提出的上诉案。
主控官阿法再尼占副检察司披露,控辩双方须在2月14日提呈各自的陈词,而案件管理已择定于明年2月21日进行。
据报道,上诉审理日期是周五(7日)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莫凯力哈仑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的。
高庭是于2021年2月3日宣判,72岁的森美兰州前大臣莫哈末依沙在购置砂拉越古晋默迪卡皇宫酒店案中,被控的9项300万令吉贪污罪罪名成立,处以监禁54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18年取代。
据悉,该罪行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位于吉隆坡Persiaran KLCC 11号白金公园的联土大厦49楼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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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 (现为上诉法庭法官) 谕令刑期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监禁6年。
同时,高庭也将保释金从原本的80万令吉提高至150万令吉,被告也必须在每月1日到邻近的警察局报到,直到上诉审结。
莫哈末依沙在下判后翌日,即2021年2月4日,针对高庭对他的判罚入禀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