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州巫统党员“包车”至雪兰莪莎阿南高庭,支持党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
阿末扎希也是前副首相兼前内政部长。莎阿南高庭周五将针对他面对的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做出表面罪名是否成立的判决。
上午8时起,莎阿南高庭外就聚集大批支持者,以行动声援阿末扎希。
据悉,这批支持者是巫统登嘉楼瓜拉尼鲁斯区部党员,他们是租下两辆巴士到莎阿南高庭。
上午8时45分,身穿米白色马来传统服装的阿末扎希,只身一人乘坐白色的丰田Velfire座驾抵达法庭,支持者随即高喊“释放党主席”、“与阿末扎希同在”、“党主席万岁”等口号。
阿末扎希也在法庭入口处,下车与支持者握手寒暄,感谢他们特来到法庭给予他声援。他在进入法庭前,也有宗教师带领众人替他祷告。
随后,他的女儿长女拿督努鲁希达雅驾车驶入法庭,来聆听对父亲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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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青年团团长拿督阿斯拉夫等人,也都到法庭声援阿末扎希。
据悉,阿末扎希的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上午7时40分,便抵达莎阿南法庭为审讯做准备。
此外,莎阿南法庭也加强人流管控,除了莎阿南法庭的职员、法庭官员、已登记采访的媒体记者、律师等,严禁外界人士进入法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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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被控33项收受来自UKSB的1356万新元的贿赂,利用时任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的管理者的合约,但他否认有罪。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Seri Satria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阿末扎希也是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外国签证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他亦对另7项贪污控罪不认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同样公司的款项,分别是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以及1万5000美元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