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跟踪少女回家意图犯案,事主及时挣脱复报警。
这宗案件于本月3日,下午3时45分在安邦达甘组屋发生。
案发时,事主(17岁)单独到附近商店逛街,事后前往上述地点探访姐姐。
嫌犯一路尾随,事主丝毫未察觉,当她抵至组屋楼梯,嫌犯现身伺机突袭事主,尝试强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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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事主挣脱嫌犯,立即逃向姐姐楼上住家。嫌犯心有不甘,在住家门外叫喧,过后继续逗留楼下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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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再也警区主任法鲁克助理总监今日披露,警方接获事主姐姐男友投报,并迅速抵场逮捕该名32岁的巫裔嫌犯。对方被延扣至本月7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和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调查此案。
凡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可判处最高监禁达5年;至于面对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1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