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黄素蒂

王敬文。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案终极上诉失败入狱12年,其代表律师表示或申请司法检讨。律师王敬文表示,纳吉律师团或将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对案件存有偏见为由,展开司法检讨程序,惟最终决定权还是在法庭。
他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说,纳吉的代表律师可根据法律程序申请司法检讨(Revision),惟有关申请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关键在于申请的理由是否充足。
他说,任何人都可以依据程序向法庭提出任何申请,包括延期审讯或司法检讨,而法庭将视法规、法律及过往案例作出决定。
“其实大部分人对‘可以提出申请司法检讨’产生盲点,因而对案件判决可能被推翻感到担忧或失望,其实并不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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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关特赦申请程序。他说,代表律师可依据案件初期审理地点,向该州苏丹或州元首提出申请,纳吉案件的最初聆审是在吉隆坡高庭进行,因此他可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他指出,各州皆设有特赦局,其中必定成员包括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及总检察长,当局可以书信方式委任代表;另外,国家元首或苏丹或州元首可委任最多3位特赦局成员。

被充公资产已非本身财产 张心瑜:分期缴付或附带条件
另一方面,律师张心瑜表示,纳吉早前被充公的资产已不能被视为其本身财产,因此无法充作罚款抵押。
她说,纳吉遭法庭判罚2.1亿令吉,倘若无法缴付,将以5年刑期替代;若是以分期方式缴付,则法庭将再针对有关申请,决定分期条件或附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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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则12年的监禁刑期将不会延长。”
询及坊间热议纳吉可否以种种理由,包括就医离开监狱的可能性,她表示,后者可根据病情严重性,申请保外就医,惟这必须通过监医针对相关申请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