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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礼尔。
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沙礼尔被控触犯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案周四续审,一名银行经理供证指沙礼尔于9年前接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张志银100万令吉的支票。
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蒂维说,纳吉在2013年11月27日签发的这张支票,在隔天过账。
控方第12名证人乌玛蒂维说,根据纳吉的银行账单,截至2013年11月的余额为4827万3239令吉26仙,而同年11月30日的余额是3692万2068令吉26仙。同年11月28日户头被提取100万令吉。
她说,纳吉于2013年7月31日开设银行户头,之后在2015年3月9日关闭。不过,没提到关闭户头的理由。
“这个户头的余额和来自纳吉另外2个户头的10万3361令吉17仙款项,是通过发给Ihsan Perdana Sdn Bhd的支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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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礼尔被控未在2013年估税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呈报真正收入,也就是接收一张来自纳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万令吉大马回教银行支票,此举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而这笔款项疑似源自不法活动。
该支票是在2013年11月28日存入被告的大众回教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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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礼尔被指于2014年4月25日在端姑阿都哈林路政府办公大楼的税收局犯案。
被告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将在9月5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