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认为,政治任命驻外国大使是可以被考量的方案,惟它需要获得内阁的集体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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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的因素是任命者能与立法机构成员建立密切关系,了解常驻国的政治制度。”

该部于2日的国会书面,回答加央国会议员诺阿敏阿末的提问时,指政治任命大使并非新鲜事,早已有先例,受委者包括国会议员、前部长或前政府高官。

“这项任命是一项战略性步骤,以便在特定时候,能突出我国的议程与利益。”
最后,外交部补充,最重要的因素是这项任命必须获得内阁的集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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