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岁男生被高年级学生殴打至手腕骨裂。
森美兰芙蓉斯卡末(Sikamat)一中学发生霸凌事件,4名中三和中四的男学生周一(23日)被控上芙蓉地庭俯首认罪,法官定于6月22日下判。
被告年龄分别为3名16岁的中四生,以及15岁的中三生。他们周一在地庭面控时,承认犯下伤人罪。
4名被告是被控于5月13日午夜12时左右,在学校男宿舍蓄意殴伤一名13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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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控,并与同一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检控官是努鲁慕海敏,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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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诺扎丽查在被告皆认罪后,将此案定于6月22日过堂,以待缓刑报告后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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