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的维修公司员工因阻碍警方护卫车队前进,今天在“阻差办公”及鲁莽驾驶罪名下被判监禁12天,并罚款1万令吉!
被告厄迪依尔旺韩丹周二被控上推事庭,首项罪名为5月6日(上周五)晚上11时30分,在吉隆坡苏丹依斯干达大道妨碍一巡伍长莫哈末阿兹瓦履行护送砂拉越州元首的公务,推事艾娜阿芝拉在被告认罪后判处监禁7天和罚款3000令吉。
上述罪名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下,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另一项鲁莽驾驶罪名下,推事阿玛尼娜判处被告监禁5天和罚款7000令吉,并吊销被告驾驶执照至少5年。
被告是被控于6日晚上10时在同一地点,鲁莽驾驶一辆黄色本田思域,危及本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和不少于5000令吉和最高1万5000令吉的罚款,以及吊销驾照不少于5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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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娜判处被告从5月7日被捕日起服刑7天,如果未能支付罚款,则以入狱3个月替代;而阿玛尼娜则下令被告从今日起入狱5天,若无法支付罚款,以5个月监禁替代。
副检察官努利亚和检察官阿都拉警长皆要求推事庭判以适当的惩罚,以对被告和社会一个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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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请求轻判,因为他的月收入仅有1600至1700令吉,他的父亲不久前逝世,他须承担妻子和两个分别为6岁和3岁孩子的生活费。
根据案情,事发当晚,在警员护送的车队通过苏丹依斯干达大道前往端姑阿都哈林路出口时,一辆本田思域车从后方左车道超车越过车队后与另一辆车发生擦撞。
据行车记录器录影显示,本田思域当时高速从左侧的紧急车道超越车队,还无视护送警员发出的让路信号。